学校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资源建设,利用校园网门户网站(主页)的交流功能,达到对内对外宣传,促进学校教学、科研、培训、管理的信息化进程,请各部门尽快对本部门网站的结构、内容进行建设和完善。具体要求如下:
1、各部门确定一位正职领导(办公室主任、部(处)长、系部党委书记)做为本部门的“信息化负责人”,并确定一名“信息化联络员”具体负责网站建设工作(具体职责见附件1),于本周五下班前将信息表发到校办邮箱xb@glit.cn。
2、按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要求,学校部门网站的内容应该及时反映各部门的工作实际情况,实现政务公开,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应符合国家网站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网站建设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请各系部于近期内对网站进行建设和完善,学校将组织检查,优秀网站予以一定奖励,不合格网站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特此通知
联系人:校办 黄老师 办公室电话:3691009
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