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表彰过去一年在学校建设发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激励全校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弘扬正气,振奋精神,在推进应用型高水平旅游大学建设中作出更大贡献,在纪念建党97周年之际,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和表彰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一)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总数为全校正式党员(不包括2018届毕业生党员)人数的15%。
此外,为体现学校对扶贫工作的重视和对工作队员的关心,学校决定以“优秀共产党员”的形式表彰一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队员(含工作队长),表彰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工作队员总数的30%。工作队员表彰名额不占上述15%的名额。
(二)先进基层党组织
先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4个,先进党支部8个(教工党支部5个,学生党支部3个)。
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评议情况,最终确定表彰数额。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定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认真贯彻执行党章,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规范正常,积极组织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争当八桂先锋、争做合格党员”活动,党支部“强基固本”工程成效显著。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党组织建设成效显著,推动所在部门管理、教学、科研、专业建设等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党组织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党组织书记认真落实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作风优良,勤政廉政,履行党建责任到位,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二)优秀共产党员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自觉遵守党章,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清正廉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带头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工作成绩突出。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生党员应学习成绩优异。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自觉爱党护党为党,敬业修德,奉献社会,师德师风高尚,教学科研水平高,管理服务能力强,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受到广大党员和师生群众的赞誉。
优秀共产党员(工作队员)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2017年来任“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含工作队长)已满一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扶贫工作部署,在推进精准脱贫和推动乡村经济发展上作出突出贡献。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自觉遵守党章,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清正廉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高校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组织和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上起模范带头作用,表现突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好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较好完成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
三、评选程序
(一)基层组织推荐
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党员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民主推荐、评选。根据党支部和多数党员以及群众的意见,按照比例要求提出推荐名单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总数不超过本总支(直属党支部)正式党员(不包括2018届毕业生党员)人数的15%。
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有学生正式党员且符合评选条件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时应予以考虑。
所在总支(直属党支部)有符合条件的工作队员的应在推荐时一并考虑。
先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先进党支部可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荐。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其他党组织作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数额应不多于5个。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仅限于从所在党组织进行推选。
(二)组织审核评议
学校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推荐意见,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评审组对推荐名单进行评议,同时听取学校纪检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三)党委审定
学校党委根据评审组的意见,审核推荐结果,研究确定获奖名单。
(四)公示
公示期5天。
四、表彰方式
对评选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按照《桂林旅游学院教职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办法(试行)》规定的方式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评选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把握好评选表彰的范围和条件,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务求每个表彰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要把评选过程,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作为学习先进、宣传先进、树立典型的过程,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局面。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6月4日前完成推选工作,并将推荐审批表(详见附件,一页A4纸,正反双面打印)和先进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纸质版各一份报送到校党委组织部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1456285863@qq.com。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其他党组织作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不需填写推荐审批表和提供先进事迹材料,只需上报被推荐党组织名称即可。推荐名单与上述推荐审批表和先进事迹材料一并报送。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在 “七一”前后,要集中一段时间,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对这次受表彰的对象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号召广大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向他们学习,努力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创先争优,为加快学校发展献计出力。
未尽事宜,请与校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及电话:何美峰 3691003。
中共桂林旅游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