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将至,为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迎接和服务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现就做好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廉洁自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两个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黄大年先进事迹和“勤廉榜样”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教育,克服观望思想、侥幸心理和麻痹懈怠情绪。同时,要严格管理和监督,对本单位(部门)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敢抓敢管、抓早抓小,及时制止和报告。
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和认真查处违反纪律规矩、贯彻落实工作不力的问题。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以律己,以上率下。
二、严明纪律要求
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一是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二是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三是严禁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四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五是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六是严禁报销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七是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私车公养;八是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培训中心、内部食堂奢侈浪费;九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收受红包、借机敛财;十是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隐形“四风”问题发生。
三、强化监督检查
学校纪委将强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类“节日腐败”和隐形“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节日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进行追责问责。
四、及时受理举报
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受理和核查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
受理举报电话:13977310440,0773—3692215(工作时间)。
受理举报邮箱:jianchashi@gltu.cn。
中共桂林旅游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