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17年“五一”将至,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净化节日风气,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守纪律规矩。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要求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切实做到廉洁过节。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要加强教育提醒,引导、督促本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廉洁文明过节。二要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本部门(单位)干部职工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敢抓敢管、抓早抓小;对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报告纪检监察部门。
三、严肃执纪问责。对违反纪律规矩的,对贯彻落实工作不力的,一律予以严肃查处。对问题突出的部门(单位),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并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迅速受理、核查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
受理举报的邮箱:jianchashi@gltu.cn。
受理举报的电话:13977310440。
中共桂林旅游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