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桂林旅游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旅游学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桂林旅游学院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桂林旅游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桂林旅游学院创办于1985年,原名桂林旅游专科学校,1994年定名为“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21年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是我国两所独立建制的全日制公办旅游本科院校之一。学校现有雁山、骖鸾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25.72万平方米(1885亩),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2205人,其中本科生9235人。
学校是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在中国设定的重点支持单位及其教育委员会附属成员单位、世界旅游联盟会员单位、亚洲开发银行“高端旅游人才培训优秀合作伙伴”、中国旅游院校“五星联盟”单位,是中国-东盟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基地、中国旅游研究院东盟旅游研究基地的载体单位,是中国-东盟旅游教育联盟(CATEA)发起院校及其秘书长单位,是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是唯一获“全国旅游扶贫培训基地”的高校,是全国研学旅行指导师培训基地、首批港澳青少年游学基地,是广西旅游产业人才小高地、广西旅游数据中心、广西红色文化与旅游研究基地的载体单位,获批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西立项建设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办学紧贴行业。学校现有32个本科专业,涉及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工学、理学、教育学七个学科门类,涵盖旅游业“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及休闲健康、智慧旅游等新业态主要领域,形成了与产业结构相匹配的专业体系,构建了“一轴两翼三能力四融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现有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8个。通过校企合作,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295家。
教改成果丰硕。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烹饪与营养教育),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广西本科高校特色专业4个。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前厅与客房管理),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20门;全国高校就业创业金课1门(创新创业基础);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3门。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近两届共获得10项,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4项。
师资队伍优质。学校现有专任教师595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40.17%,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比例86.22%。有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广西工匠获得者1人、傅雷翻译奖获得者1人,全国旅游教育名师2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3人、自治区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3人,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广西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7人,广西卓越学者2人。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文旅产业精英49人担任学校客座教授。
培养质量可靠。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应用型人才培养,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居同类高校前列。2017-2021年连续五年被评为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人社部人才交流中心“旅游专场”招聘会永久落户学校。近三学年,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省部级以上奖励603项。学校1名学生获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全国仅10名),2名学生获全国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入围推荐人选(广西仅5名)。学生团队连续两届获得全国大学生红色旅游创意策划大赛总决赛一等奖,学生合唱团连续两届获得中国国际合唱节金奖,学校棒垒球队已获得13项全国赛事的冠军。
学科建设成效初显。学校现有广西一流学科B类1个(旅游管理)、广西重点学科(培育)2个(旅游管理、设计学),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培育基地2个。学校被列入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成为南开大学对口支援的高校。升本以来,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93项,为广西79.28%的市县提供旅游发展指导咨询服务,为区内外20多个市县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及地方行业标准100余项。作为全国唯一拥有省级旅游数据中心的高校,率先制定了国内第一个省级旅游大数据平台建设地方标准。学报《旅游论坛》是国内重要的旅游学术研究平台,入选中国国际影响力优秀学术期刊(2012年)、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2017年版和2020年版)、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2017年版和2020年版),荣获第六届全国高校社科精品期刊(2019年)。
国际交流广泛。学校与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联盟、亚太旅游协会等国际组织以及香港理工大学等20多所境外高校开展多领域合作;与瑞士洛桑酒店管理商学院开展酒店管理专业合作办学。在印度尼西亚、哈萨克斯坦设立了海外校区,建立了文莱汉语旅游人才培训中心;“中印尼旅游教育合作”入选文化和旅游部2019年度“一带一路”文旅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俄罗斯副总理戈洛杰茨、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两任秘书长到学校考察、演讲。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秘书长瑞法依评价说:“与学校的合作已作为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开展各相关领域合作工作的典范,值得在世界范围内进行推广。”
行业培训喜人。学校构建了以文旅培训为主要品牌,以红色文化、乡村振兴、研学旅行、东盟教育为重要支撑,以定制化培训为延伸的“1+4+X”培训框架,为全国各省市培训旅游人才6万多次,学员覆盖广西108个县,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学校积极开展旅游扶贫培训,累计培训农村学员近万人次,学员满意度达99.6%。学校先后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举办了30多期旅游管理高端人才培训班。受中国—东盟中心委托,学校连续五年派出授课专家走遍东盟十国开展旅游从业人员援外培训。
校园文化丰富。学校将旅游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形成了鲜明的文化育人模式。师生发挥专业优势共建育人环境,学校校园获批国家4A级旅游景区。学校将红色文化、地方文化、民族文化融入人才培养,建成桂北红色旅游文化展馆和红色旅游资源展示中心等,面向校内外开设红色文化旅游培训班,讲好红色故事。学校“七玄乐府”少数民族器乐传承与创新项目获全国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展示项目。打造了独具特色的桂戏广播体操,助力全民健身防疫,传承、创新、传播优秀民族文化。打造了礼宾礼仪大赛、外文戏剧节、淘宝文化节、桂旅大讲堂、体育文化节、“马踏飞燕”演讲比赛等校园文化活动品牌。
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全区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等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学校提出的“建成高水平旅游大学”的要求,秉承“敢为人先,追求梦想”桂旅精神,培养文旅产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努力建设成为行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旅游大学。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印发〈桂林旅游学院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桂编〔2016〕20 号)、《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桂林旅游学院内设广西旅游数据中心有关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7〕10 号)文件规定,桂林旅游学院内设相当正处级党务和学院事务管理机构14 个,相当正处级教学教辅科研机构16 个,相当副处级教学教辅科研机构2 个,为相当正厅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开展以培养旅游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
第二部分:桂林旅游学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39,293.39万元,同比增加4,249.01万元,同比增长12.12%。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39,293.39万元,同比增加4,249.01万元,同比增长12.12%,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173.67万元,同比增加2,600.78万元, 同比增长22.47%,主要原因是提高本科高校生均定额拨款有所增加。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1,593.00万元,同比增加532.99万元, 同比增长4.82%,主要原因是学校学生人数增加,学杂费收入增长。
其他收入13,526.72万元,同比增加1,115.24万元, 同比增长8.99%,主要原因是科研事业及学校社会服务项目等收入增长。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39,29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24.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3.66%,同比增加4,429.47万元, 同比增长50.36%;项目支出26,068.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6.34%,同比减少180.46万元, 同比下降0.69%。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教育支出类科目37,976.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65%,同比增加4,117.44万元,增长12.16%,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和人才引进等工资性支出增加以及债务利息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608.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5%,同比增加59.78万元,增长10.90%,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403.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3%,同比增加41.89万元,增长11.57%,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304.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7%,同比增加29.89万元,增长10.90%,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3,224.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3.66%,同比增加4,429.47万元,增长50.36%,主要原因是编报口径调整,将原在项目支出编制的绩效工资及对应的“五险两金”放到基本支出编制。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385.7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10%,同比增加4,616.23万元,增长68.1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59.1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52%,同比减少234.64万元,下降15.7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79.6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38%,同比增加47.88万元,增长9.0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6,068.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34%,同比减少180.46万元, 下降0.6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793.3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1.40%,同比减少2,134.18万元,下降16.5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287.5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7.96%,同比增加1,202.91万元,增长19.7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835.9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04%,同比减少29.17万元,下降1.56%。
资本性支出预算1,551.9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95%,同比增加979.98万元,增长171.33%。
其他支出预算4,600.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7.65%,同比增加3,900万元,增长557.1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14,173.67万元,同比增加2,600.78万元,同比增长22.47%。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3,059.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3.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4.2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7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17.64万元,项目支出5,856.03万元。
(一)高等教育(项科目编码:2050205)支出13,05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03.88万元,项目支出5,856.03万元。基本支出主要为学校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人员经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项目支出主要为差旅费、劳务费、债务利息和本专科生奖助学金等。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科目编码:2080505)支出405.6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学校教职工的养老保险费用。
(三)事业单位医疗(项科目编码:2101102)支出277.2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学校教职工及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用。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科目编码:2101103)支出126.7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学校教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五)住房公积金(项科目编码:2210201)支出304.20 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学校教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17.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41.65万元,公用经费1,075.99万元。
人员经费7,241.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学生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75.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76.00 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6.50万元,同比下降17.18%。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76.00 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4.00万元,同比下降5.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5.0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0.00万元,同比下降35.2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5.0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50万元,同比下降5.26%。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压减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为0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2,352.63万元,同比增加1,498.63万元, 同比增长175.48%,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843.1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35.84%,同比增加30.09万元, 同比增加3.70%;分散采购预算1,509.4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64.16%,同比增加1,468.54万元, 同比增长3,587.05%。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5.63万元,一般债券1,100.00万元,单位资金737.0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501.9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00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850.6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学校保留车辆12台,其中:一般业务用车12台,包括轿车4台,越野车1台,经济型车2台,中大型客车5台。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桂林旅游学院2023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均已编制绩效目标列入绩效考核范围,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28个,涉及资金5,856.03万元。学校2023年度部门预算所有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部予以公开,分别是广西政府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项目29.66万元、高校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19.00万元、广西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经费27.00万元、南宁教育园区桂林高校聚集区高校建设贷款贴息232.16万元、公务出国(境)经费76.00万元、广西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经费60.00万元、提高本科高校生均定额拨款经费(中央资金) 1,403.00万元、教育科学研究与教学研究专项经费1.00万元、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经费50.00万元、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经费22.96万元、本专科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27.00万元、本专科生退役士兵助学金7.00万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项经费150.00万元、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经费211.00万元、本专科生奖助学金(中央资金) 1,055.00万元、本专科生奖助学金(自治区资金) 214.00万元、广西游客满意度调查190.00万元、特色本科高校建设及高校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项目368.00万元、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10.00万元、广西一流学科建设经费500.00万元、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经费30.00万元、服兵役学生学费减免资助项目61.00万元、博士生导师岗位津贴补助经费1.20万元、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教学实践平台建设项目100.00万元、普通话测试人脸识别防作弊系统2.05万元、党委教育工委专项经费15.00万元、服兵役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50.00万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能力提升培训20.00万元、桂林旅游学院东盟旅游教育留学生公寓项目1,000.00万元。(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详见表1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桂林旅游学院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