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推荐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的通知》(桂教工委组〔2023〕23号)要求,现就推荐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学校处级干部。
二、推荐条件
(一)中共党员,5年以上党龄,具有党组织工作经验;
(二)政治素质过硬,熟悉党建工作,懂教育善管理,有奉献精神;
(三)具有较高素质和专业水平,品行、能力、经历与学校的办学层次、规模等相适宜;
(四)大学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三、实施步骤
(一)人选推荐。采取个人自荐、党员推荐、群众举荐、党组织推荐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
1.个人自荐:符合资格条件的同志可以个人填报个人自荐表(见附件1)。
2.党员推荐、群众举荐:推荐者填写党员推荐表或群众举荐表(见附件2、3)向学校党委推荐。
3.党组织推荐:需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后经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同意,填写组织推荐表(见附件4)向学校党委推荐。每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最多可推荐1人,若无意向人选可以不推荐。
(二)资格审核。党委组织部对报名及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征求相关部门及分管校领导意见后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
(三)确定推荐人选。学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1名,报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审定。
四、有关要求
请自荐者、有推荐人选的组织及党员群众于5月12日(周五)前向党委组织部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熊旺老师OA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到党委组织部干部科。未尽事宜,请与党委组织部干部科熊旺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773-3691003。
附件1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推荐表(个人自荐使用).doc
附件2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推荐表(党员推荐使用).docx
附件3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推荐表(群众举荐使用).docx
附件4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推荐表(党组织推荐使用).doc
党委组织部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