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单位:
2021年上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受理课题的年份为广西教育科学规划2016—2019年度立项的未结课题。受理课题的类别有: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委托重点课题;部分专项课题(广西职业教育研究专项、广西民族教育研究、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学籍学历管理研究专项、广西考试招生研究专项、广西考试招生和教学研究专项、广西学生资助研究专项、广西教育财务管理研究专项、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广西教育教学法研究基地专项、语言文字研究专项、壮汉双语教学研究、广西民办教育研究专项、广西教育发展研究专项、教学研究专项)。已申请延期并承诺本年度完成的课题,研究期限内按照研究计划已完成的课题,亦属受理范围。广西教育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另文通知,不在此次受理范围。
二、成果要求
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可提交研究总报告、书稿、著作、已发表的研究论文等,2019年立项的课题按照立项通知的成果要求进行验收。委托重点课题以委托时对研究成果的要求为准。专项课题按立项时课题申报书所预设的成果进行验收。
三、报送要求
(一)材料要求
包括2套结题鉴定材料及《课题结题汇总表》(电子版):材料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
1.《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要求正确填写申请书内容、注意签字盖章。
2.《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要求提供申报时填写的申请书复印件,注意签字盖章。
3.课题立项通知书。要求提供立项时广西教科规划办批复给课题组的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如无立项通知书批复则提供课题立项的通知文件的复印件。
4.课题变更申请表。包括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课题名称等,注意签字盖章,如无变更则不提供。如已获准批复,请提供变更批复的复印件。
5.成果主件及附件。主件提交研究总报告,研究总报告要格式规范、论证科学、逻辑严谨,字数不少于1万字,重复率低于20%。附件提交与课题研究高度相关的成果,包括研究论文、专著、教材等,为研究期间发表、出版;课题开题、中期检查等过程管理材料。
6.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光盘。要求将上述材料形成word文档,全部刻录成光盘,并在光盘封面上标注课题名称及课题负责人姓名。
除著作外,每套鉴定材料须统一用A4纸左侧装订(无需装订成册),装入硬纸皮档案袋中,并用结题申请书的封面作为档案袋的封面。请项目负责人于5月10日前将结题材料交至科研处,并将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gllzkjc@163.com。
四、结题鉴定
采取会议集中鉴定方式,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鉴定,对研究成果从科学性、创新性、规范性、难易程度、应用价值等五个方面进行等级分类评价。根据专家的鉴定意见和鉴定结果,综合确定成果的鉴定等级。鉴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第一次鉴定未通过者,可在下半年集中受理结题时重新申请鉴定。第二次鉴定或审核仍未通过者,终止结题。逾期不申请二次鉴定又未说明理由者,视为放弃二次鉴定权利,终止结题。
五、其他
(一)凡被撤项或者中止的课题,原则上不再受理结题。
(二)课题完成评审后,发文公布评审结果,并将结果公布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页上,网址:http://ghkt.jyt.gxzf.gov.cn。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王老师联系:3692179。
科研处
2021年3月15日